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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亚马逊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作为国外的电商巨头有着很高的知名度。此前,有消息曝出,亚马逊计划收购米高梅电影公司(MGM)以此来充实自己旗下的流媒体视频服务。在子弹飞了许久之后,亚马逊终于在5月26日晚宣布将以84.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40亿元)正式收购米高梅电影公司,自此备受关注的亚马逊收购案正式落下帷幕。
米高梅作为好莱坞的老牌电影公司,成立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创作出许多经久不衰的银幕经典如:《绿野仙踪》、《魂断蓝桥》、《乱世佳人》、《007》...就连家喻户晓的卡通形象《猫和老鼠》也是出自他手,其电影开场经典的狮吼logo更是深入人心,可别小看了这几声狮吼,这可是米高梅独有的声音商标。
可能有人会问声音也能作为商标吗?
一直以来我们熟悉的商标大部分都是由字母、文字或者图形构成的,其实声音也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国外在很早便有了声音商标,例如“Macintosh电脑的开机声音”、“诺基亚之歌”、“英特尔的lntel inside”等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声音商标。从2014年5月1日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也开始正式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自此,声音商标正式在我国诞生。其中腾讯就将QQ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注册成了声音商标,但在注册之初也并非一番风顺,历经重重困难,耗时4年,才将商标注册下来。
那么注册声音商标有哪些条件?只要声音持续性的曝光,具有辨识度就一定能注册成功吗?
一、声音注册成商标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滥用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如国歌、军歌、宗教音乐、恐怖暴力等。
二、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以及独特性,需是用户在听到后可以第一时间联想的,例如鸟叫、虫鸣、汽笛声、鞭炮声等这类普遍存在的声音就无法申请。
三、声音商标的注册需要满足非功能性的要求,指该商标的特性是由商品自身的性质所产生的,为获得技术效果所需要的或是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而必不可少的条件。
四、相似近似审查:如果两个声音商标或者是声音商标与可视商标,导致公众对两者商标来源产生误认的,或是两者之间存在一些特定联系的,将判定为相似商标无法成功申请。
虽然声音商标在注册申请上面有诸多的限制条件,迄今为止,国内的声音商标申请量也仅有700多件,远少于其他传统类商标。但让用户通过听觉体验,迅速的搭建起声音与品牌之间的联系,促进品牌的听觉传播,这一独特的辨识性也让不少企业纷至沓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声音商标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