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标的额超37亿,红牛商标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阅读:1873 2021-04-28 07:23:07 来源:新京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以及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本次入围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均为中国法院2020年度终审生效的案件,比如,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三案;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李海鹏等9人侵犯著作权罪案等。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在十大案件中,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案是唯一一个涉及商标权属纠纷的知识产权案件。

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红牛”商标权属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上诉,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集团”)胜诉,天丝集团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

谁的红牛?

红牛饮料在中国乃至全球都闻名遐迩。公开信息显示,红牛饮料的发明人许书标是泰籍华人,祖籍海南。1975年,许书标发明红牛的配方,从此这一罐小小的饮料便开启风靡世界的传奇旅程。

1993年,随着红牛在国际上的成功,为回报祖国,许书标在其祖籍所在地海南设立了国内的第一家红牛工厂——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由此进入中国市场。1995年许书标与合作伙伴组建合资公司,由天丝提供商标许可、香料和配方,以向全中国更广大的消费者提供红牛产品。2016年天丝集团与合资公司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天丝集团决定不再续约。2019年11月末,北京高院作出驳回合资公司关于“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请求,并明确“红牛系列商标”属于天丝集团所有。

2020年4月,合资公司再次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是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两种方式。判断是否构成继受取得,应当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就权属变更、使用期限、使用性质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并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在许可使用关系中,被许可人使用并宣传商标,或维护被许可使用商标声誉的行为,均不能当然地成为获得商标权的事实基础。最高人民法院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文章称,本案是当事人系列纠纷中的核心争议。本案判决厘清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使用的法律界限,裁判规则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释放出平等保护国内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信号,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天丝将进一步扩展在华业务

据权威市场调研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过去5年中国能量饮料市场销售额为复合年增长为15.02%,是饮料中增速最快的细分品类之一。我国功能饮料的人均消费量每年仅为0.5公斤,不足发达国家的1/14,从侧面反映出国内功能饮料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据悉,天丝集团将进一步扩大天丝集团在华业务,并公布未来在华投资10.6亿元的计划,这项投资将具体涵盖深化本地合作伙伴关系、设立新的代表处、组建国内团队、扩建新的生产基地、以及推出更多集团旗下全新产品。

记者了解到,目前,京东、天猫、中石油与中石化旗下超市、沃尔玛等商超渠道已经重新上架正宗“红牛”商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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