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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强化区块链在知识产权运营中的应用,有利于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对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知识产权运营面临三大痼疾
知识产权是以专利、版权、商标等形态存在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产业链包含确权、用权和维权三个环节,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在这三个环节均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知识产权确权难。首先是审查周期长。当前,知识产权确权认证周期较长,通过线下渠道进行版权注册一般需要1—3个月的时间,通过线上渠道也需要10个工作日以上,专利申请取得权利的时间则长达3个月—3年不等。以发明专利为例,2020年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为20个月。其次,数字产权易存在“原创争议”。在数字时代,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各种格式和类型的数字内容可以实现瞬时传播,相关版权归属容易存在争议。尤其是部分具有一定相似度的知识成果往往由不同地区、不同语言且不存在委托或合作关系的人创造,一旦产生经济利益和社会影响,往往难以清晰界定独创者或第一原创者。
二是知识产权用权难。2020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53.0万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37.7万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3.2万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2万件,商标注册576.1万件,我国知识产权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如何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的交易、融资和转化,进一步释放知识产权的应用价值已经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但我国在知识产权用权方面面临“变现难”和“融资难”的困境。首先是“变现难”。知识产权交易流程目前仍有不少问题,IP交易模式单一且流程繁琐,对各类“中心化”交易机构的依赖程度过高,带来较大隐患。其次是“融资难”。知识产权融资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知识产权租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几种方式,但目前我国科技型企业想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依旧面临较大障碍,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不高。2020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项目12039项,质押融资总额仅为2180亿元,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三是知识产权维权难。知识产权保护要以便利化维权为前提。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超4.2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有所提升,但知识产权权益人在维权方面目前仍面临较多挑战。首先,原始权益人自证原创较为困难。一般来说,专利与商标的权属由登记注册部门来确认,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是以作者(包含自然人或者各类机构)完成整个作品的具体时间为权利节点。但是,在专利和商标在国家主管部门完成登记之前、著作权公开发表之前、计算机软件登记之前发生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在完成确权之前的“窗口期”原始权益人如欲自证权利较为困难,需要提供创作痕迹、创作时间脉络、电子或纸质文档以及其他证人证词。其次,数字时代的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例如,当网络型知识产权纠纷产生时,在互联网平台上的相关内容容易删除,增大了查证侵权者的难度。侵权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的“倒挂”现象成为数字时代的常态。
区块链在知识产权运营中具有较大应用价值
区块链是由分布式数据存储、智能合约、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多种技术形成的组合创新型技术。区块链具有开放性、防篡改性、匿名性、去中心化以及可追溯性等特征,能够在不可信环境中低成本创造信用,克服知识产权运营中面临的诸多问题。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确权效率。区块链因非对称加密、分布式存储、共识机制和智能合约等特点而拥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可信等应用优势,通过知识产权创作和流转数据上链能完整有效记录著作权的原始取得,数据上链的时间以“时间戳”形式被清晰记录,原始权益人完成创作后,相关数据被保存在对应区块上,从而记录了产权形成的具体时间。区块链技术的非对称性加密算法可在不暴露具体内容的前提下记录创作过程和结果,保障知识产权信息的完整无误。知识产权流转的后续信息也会在区块链上进行全网广播,确保了知识产权转让交易的完整链条。知识产权的静态归属和动态变化均可清晰记载,提升知识产权确权效率。从国际上看,2018年11月,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与数家音视频和图像组织以及区块链版权公司Jaak联合成立了UKIPO区块链联合工作组,将基于以太坊区块链的开源协议Kord用于专利申报系统建设和版权确权。日本亦提出将区块链技术用于信息内容(即电影、音乐、书籍等商品化的无形资产)的从确权到运用的全流程。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19年4月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专利申报审查中的全流程应用,目标是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
二是缓解知识产权用权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区块链平台,使数据资产形成多层穿透,可对资产信息实施全程监测,重塑知识产权融资各利益相关方的信任机制,解决中小企业、银行、增信机构、监管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提高上链企业融资成功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形成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良性运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目前,四川成都、江苏南京、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地科技部门已经上线了知识产权区块链平台,科技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共同参与该平台运营,有效缓解各参与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成本,扩展了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评价维度,提高了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授信的积极性。
三是降低知识产权原始权益人的维权成本。以商标保护为例,通过将商品生产、加工、流转、运输到多级分销的数据在区块链上进行“共识验证”,商标侵权等行为会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平台上数字IP的访问、流转数据被记载在区块链中,实现了盗版侵权行为轨迹溯源,权利人可实时查询和追踪侵权方,链上存证数据可作为法律证据,大幅降低举证成本。目前杭州、北京、广州三地的互联网法院已经在知识产权侵权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全面使用跨链存证数据进行判决,大幅缩减取证时间,提高审判效率,降低知识产权权益人的维权成本。
完善知识产权区块链应用的顶层制度设计
为了加强区块链在知识产权确权、用权、维权场景中的应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区块链应用的顶层制度设计,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一是出台知识产权领域区块链应用的支持意见,完善区块链和数字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使得相关立法能适应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对区块链存证的有效性、智能合约运用的规范性等问题予以明确。
二是将知识产权区块链应用产品纳入监管沙盒试点。在合规前提下,分环节分阶段开展知识产权区块链应用试点工作,率先在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存证等领域组织开展应用示范试点工程。将知识产权运营领域的区块链应用产品纳入监管沙盒试点范围,鼓励区块链公司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联合申报沙盒创新产品。
三是开展应用示范,建设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区块链平台。建立多部门联合共建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区块链开放平台,平台面向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科研从业人员、区块链公司、金融机构、司法机关开放,着力建设知识产权链、企业融资链、业务流程链,打造诚信、透明、可信的知识产权生态。
四是加快知识产权领域的区块链标准制定。组织编写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确权、用权、维权案例集,加强试点经验总结,不断促进区块链在知识产权运营中的广泛应用。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区块链应用的参考架构、数据格式、应用接口等标准制定和验证,并与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加强对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五是强化人才培养,支持区块链企业与知识产权行业机构开展广泛合作。支持区块链企业与知识产权行业机构开展合作,加强人员技术及业务交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区块链专业人才培养,尤其要培养知识产权区块链应用所急需的金融、法律和技术跨学科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