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阅读:1424 2020-12-29 08:19:0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25日




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争创知识产权强市,现就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深刻认识新时代杭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水平治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力争到2022年,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侵权假冒行为受到有效制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备,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强化行政刑事惩戒,明确严保护方向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整,依法适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2.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及时侦破大案要案,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3.通过向部分区、县(市)专利行政部门下放专利执法权,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

4.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5.依法监管代理机构,对存在违法商标申请行为的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人进行惩戒。

6.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通过赔偿数额调整等措施,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7.建立司法、行政、仲裁、调解、公证等有关部门常态沟通机制,推动证据适用标准统一,建立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加强“行刑衔接”。

8.发挥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优势,依法加大对网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电子存证公证服务平台,推广电子证据保全、电子证据保管等公证业务,引导权利人对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网上取证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9.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行为实施者纳入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依托社会信用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的联合惩戒。

10.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落实庭审直播制度,在重大案件审理中依法邀请人大代表、媒体旁听。

11.跟踪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新变化,探索制定新业态、新领域保护措施,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12.在城市大脑、健康码、“亲清在线”等政府投入项目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法律顾问机制,加强项目合同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开发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等,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和指导工作。

13.围绕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工作,加强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

14.支持商标品牌培育,完成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5年建设计划任务,组建商标品牌专家顾问团,加强“西湖龙井”等本土品牌的保护,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三、整合社会治理力量,构建大保护体系

15.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加强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16.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建立纠纷受理、分类、分流和解决流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畅通矛盾多元化解主渠道,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17.发挥浙江(杭州)知识产权诉调中心作用,推进诉调对接,缓解诉讼案件压力,探索与杭州仲裁委员会战略合作,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通过深化多方合作,打造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18.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联合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专利保险产品。

19.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学会商会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通过举办论坛、培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同行交流,引导和促进行业自律,支持产业联盟共同组建专利池,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共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争端。

20.建立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和志愿者队伍,吸纳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学会商会相关人员,积极参与政策宣讲、维权咨询、业务培训等工作。

21.建立侵权假冒线索智能发现机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探索创新线上线下一体化查处打击模式,实现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建立并公开标识电子化管理机制,推行统一的电子化标识,实现全程信息追踪。

22.落实专业型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技术调查官制度,对接技术专家资源,引进国家级、省级技术专家库专家,对市级技术专家库进行增补和完善,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技术调查官和相关技术专家的意见建议。

23.建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整合现有工作资源,推动专业机构在标准制定、产品检验检测领域引入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开展侵权损害评估工作。

四、加强部门地域协同,提升快保护能力

24.发挥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杭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开展案件联查协查,加强移交衔接。

25.扩大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订立合同时选择仲裁纠纷解决方式,或纠纷发生后达成补充仲裁协议。

26.争取设立杭州知识产权法院,有效满足创新型经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打造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主平台。

27.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和诉讼咨询服务平台,设立远程诉讼服务处,突破诉讼地域限制,为当事人提供远程立案、案件查询、远程视频庭审等多项诉讼服务。

28.推动行政确权、公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提高维权效率,加强知识产权部门跨区域维权援助的工作协同,打通区域壁垒。

29.面向重点关注市场,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假冒专利案件快速处理绿色通道。

30.鼓励专利权人及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推动电商平台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

31.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打击侵权信息传播。

32.筹建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业务能力建设,针对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开展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工作。

33.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加强中国(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两个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指导各区、县(市)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带动区域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

五、增进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同保护待遇

34.落实“一带一路”相关保护协议,参与海外巡讲和巡展,举办和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

35.利用承办AIPPI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杭州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的主场办会优势,宣传和展示知识产权保护及创新开放成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6.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信息交流。发布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宣传杭州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

37.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援助机制,加强海外维权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团队,引导、鼓励涉案企业积极应诉,为杭州企业提供海外维权援助。

38.建立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建立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向企业发布风险预警。

六、优化人力物力资源,巩固软硬件基础

39.建设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线上和线下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公益服务(数据查询)和区域创新监测分析服务板块,形成知识产权大数据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统计监测与梳理分析,提升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实现知识产权业务“最多跑一地”。

40.全面规范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整合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一号对外”,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41.支持和鼓励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通过挂职、交流和培训等方式,加强岗位锻炼,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和高职教育发展。

42.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中的作用。

43.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和司法公开要求,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

44.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培训交流,提高办案质效。

七、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各方面任务

45.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入研究部署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为知识产权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46.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4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知识产权、科技、经信、商务等部门间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

48.鼓励各级政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现有奖励制度,加大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社会参与者(团体)的激励力度。探索将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工作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范畴。

49.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50.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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