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阅读:1573 2020-11-12 08:27:38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赵秀琳 通讯员孙建华))11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获悉,《2019年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于近日发布。白皮书发布了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范围。

  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介绍,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协作完成。白皮书对2019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企事业单位和高校院所广泛征求意见。

  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省审判机关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825件,同比上升99.91%,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309件,同比上升98.11%;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91件,涉案犯罪嫌疑人196人;公安机关全年立案576起,破案487起,同比分别上升11%和9%。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查办专利案件1716件,商标侵权案件1004件。在2019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湖北位居第5位,创历史最好成绩。

  数据显示,全省全年专利申请、授权总量分别为141411件和73940件,同比分别增长13.55%和15.34%,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上升至全国第8位。截至2019年底,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04件,同比增长22%,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有效注册商标突破55万件,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总量分别达382件、442件,分别居全国第7位、第3位;农业植物新品种累计授权290件,林业植物新品种累计授权15件,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上升至全国第8位。

  附:十大典型案例

  1. 东莞市律点法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诉武汉市车福瑞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原告以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先后向武汉市40余家汽车用品企业提起诉讼,法院依据涉案专利图片中产品的外观设计确定其保护范围,经过比对,被诉侵权产品的左、右、俯、仰等视图与涉案专利的外观设计均存在明显视觉差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在被诉侵权产品的外观与涉案专利存在明显视觉差异的情况下,原告仍然大量提起诉讼,滥用其诉讼权利,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本案不仅充分维护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而且对权利人合理正当行使权利具有引导意义。

  2. 北京仁创砂业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诉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发明专利“耐高温覆膜砂制备工艺”专利权人仁创公司主张被告长江公司生产覆膜砂产品的方法侵害其专利权,案件涉及被控侵权产品制造方法的举证责任分配、生产产品采取保全措施以及被控侵权产品生产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等专利审判难点问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判中明确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诉讼中对被告产品制造方法进行证据保全的前提条件,准确区分法院同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界限标准,驳回仁创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对审理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诉讼具有参考意义。

  3. 十堰市某汽车密封件制造有限公司销售假冒“GENUINE PARTS”注册商标商品案。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方举报,对十堰市某汽车密封件制造有限公司仓库实施现场检查,查获标有“GENUINE PARTS”商标的发动机汽缸垫、修理包、连杆瓦等147个品种39749个汽车配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该批商品均系侵犯康明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按照侵权商品标价计算违法经营额为1805.80万元。另又查获该公司侵犯东风商用车“双飞燕”商标专用权的8个品种867片汽缸垫。经查明,当事人从河北邢台米某、纪某处购进涉案商品,价格与康明斯原厂产品差距巨大。作为专营汽车密封件的企业,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取得的购进凭证,符合明知故意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行为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涉案商品违法经营额达1805.80万元,十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 江知(武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根据该公司涉嫌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案件线索,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查明该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代理专利申请业务,共与65家企业签订专利服务合同,代理专利申请532项,收取代理费19.7万元,违法所得10.7万元。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10.7万元的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无资质专利代理的违法行为,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

  5. 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侵犯“CKS科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接举报线索,在某项目工地查处一批侵犯“CKS科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水卷材,并于当日将上述侵权物品依法查封。次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现场时发现上述侵权物品已被转移、调换。当事人作为“科顺”品牌代理商,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通过不能确定具体来源的进货渠道购入涉案商品,违法主观故意较明显,擅自转移、调换被查封物品,违法性质和社会影响较恶劣。执法机关依法分别对商标侵权行为和隐匿转移查封物品行为处以20万元和6.84万元罚款。

  6. 光亚公司、黄乾生诉刘若英、叶如婷、拾谷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后来》剧本的著作权人光亚公司主张《后来的我们》剧本、电影与其剧本故事核完全相同且有二十四处在情节上涉嫌抄袭剽窃,同时主张各被告侵占其基于《后来》歌曲、剧本及策划方案的商业机会,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原告主张的被改编和摄制的内容均非著作权保护范围,未损害原稿或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判决准确划定了著作权保护与创作自由、影视行业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界线,对维护影视行业正当秩序和健康发展具有较强的积极意义。

  7. 湖北浠水91系列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8年12月,根据版权部门转办案件线索,湖北省浠水警方对91系列网站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经查,“91zy网”涉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65484部,“imeizy网”涉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17398部,“91zyw网”涉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54029部。本案中,涉嫌侵权网站500多个,涉及影视作品10万余部,侵权范围广,影响大。侵权网站在境外设置服务器,犯罪嫌疑人在全国9个省市进行团队化运作,隐蔽性强。目前已关停涉嫌侵权网站500余个,向全国公安机关移交各类线索近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并将案件移送起诉。本案对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8. 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诉武汉小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十八香”商标权人王守义公司主张武汉小丑公司在卤制品调料外包装上使用涉案“十八香”标识的行为构成侵权,武汉小丑公司则提出“十八香”属于通用名称以及先用权抗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侵权成立,武汉小丑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王守义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本案涉及司法实践中诸多复杂的商标纠纷裁判规则,具有典型性和较为广泛的指导意义。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荆州销售分公司诉洪湖市龙口加油站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该案涉及权利人不当使用注册商标而引起的侵权纠纷。被告洪湖市龙口加油站并未正确使用已获中国石油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授权的“中匡”商标,将商标“中匡”与“石油”组合使用,还使其与涉案商标中的“中国石油”高度近似,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涉案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本案的判决对通过组合使用方式恶意攀附他人注册商标商誉、误导公众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

  1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诉武汉广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武汉广通工程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销售外观标有“潍柴”标识的汽配商品,被原告起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当庭勘验对比结果,被控侵权产品确属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被告提交的所有证据不能证明该商品是其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有关汽配行业商标侵权案件区域聚集效应强,影响范围广,本案对规范汽车及零配件销售市场经营秩序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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